评选15-16学年度校级三好优干通知
关于评选2015—2016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
各年级各班:
为表彰先进,促进良好校风班风和学风形成,经研究,学校决定开展评选表彰2015—2016学年度校级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活动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标准
(一)三好学生
1.有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、优良的道德品质和健全人格,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;
2.勤奋学习、成绩优异、全面发展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,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;
3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良好卫生习惯和身体素质。
(二)优秀学生干部
1.德才兼备、品学兼优,担任班级组长及以上职务或在校学生会、广播台等任职;
2.热心为老师、同学服务,语言表达能力强,有一定组织能力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;
3.积极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,成绩突出。
二、名额分配
每班评选校级“三好学生”5名,“优秀学生干部”2名。各班名单上报后,一律不再补报或调整。凡不符合条件学校不予审批的,亦不得补报或调整。
三、评选程序和要求
1.班主任要大力宣传并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文件,掌握评选标准。综合考虑候选学生各方面的情况,认真听取任课教师意见,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产生。不得单纯以考试成绩排名确定先进个人。
2.各班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工作于3月29日启动,4月5日前结束评选工作,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名单在班内公示三天后,无异议者填写《天博在线官网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登记表》,年级汇总后于4月12日前报政教处审查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3.政教处审查并经学校研究通过后,将在学校网站及公示栏上予以公布。
4.对于评选出的校级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,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鼓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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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3-28